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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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困境儿童因案致困难题,根据全市检察机关困境儿童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工作要求,近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司法救助职能,快速办理一起司法救助未成年人案件,为一名11岁的单亲孩子送去司法关怀,有效缓解了家庭困境,用检察温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受害人宋某某因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离世,留下年仅11岁的儿子陈某某。因宋某某丈夫需要照顾上学的陈某某,短期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家庭失去了所有经济来源。再加上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未履行赔偿责任,受害人宋某某的家属在支付了宋某某的抢救费及丧葬费后,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交通肇事案件过程中,主动履职、敏锐排查司法救助线索,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控告申诉部门。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家庭渡过难关,控告申诉部门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迅速开展实地走访、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等,经调查核实陈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且陈某某系未成年人,属于重点救助对象,亟需救助帮扶。
我院秉持“应救尽救、及时救助”原则,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的工作部署,加快审批流程,尽可能缩减办案时间,最终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发放全流程工作,依法为陈某某发放一万元司法救助金,有效解决陈某某当下生活困境。
该司法救助案件,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我院将持续聚焦因案致困、因案返贫的特殊群体,尤其是涉及未成年人的困境家庭,不断强化司法救助与办案工作的深度融合,主动排查救助线索,优化救助流程,提升救助实效,同时联动民政、教育、社区等多方力量,构建多元救助帮扶体系,为弱势群体撑起坚实的法治晴空。